曾维加 (南京大学哲学系博士后研究人员)
[摘要] 中国是一个传统的农耕文化国家,农业经济的稳定性形成了以血缘家族为纽带的社会组织组织结构,而道教作为中华民族的本土宗教,在其产生、发展过程中必然受到传统社会的家族伦理观的影响。道教的早期经典《太平经》中就有很多中国传统的家族伦理思想。这种思想一直影响着道教的发展过程,在道教的组织形态,传教方式上都有所反映。
[关键词]太平经 家族伦理 道教
《太平经》又名《太平清领书》,西汉末至东汉顺帝时由多人逐渐增益而成书。其杂采先秦阴阳五行家神仙家、道家、墨家及儒家之学说,内容纷繁芜杂,如同王明先生所说:“内容多而且杂,杂而不纯”。其中大量利用神道设教的方式宣扬天人合一及善恶报应等思想,除了神仙信仰外,还触及世俗社会的政治经济等问题。后世道教各派教义,亦受此书影响。本文主要讨论其中的家族伦理思想,并探讨其对道教组织形态、传教方式的作用。
一 善恶报应思想是宗教伦理中的重要部分,它约束着信徒的思想行为,将其限制在宗教教义所规定的范围内。比如佛教就主张“业报轮回”,认为人们的现世的善恶,决定了来生的果报,今生的遭遇处境是由前世的善恶修行所决定的,其善恶报应的主体是单独的个体,个体对其所作之事负责。而早期道教并不认为人死后还能灵魂转生,更没有灵魂上天堂下地狱了。《太平经》说“人居天地之间,从天地开辟以来,人人各一生,不得再生也……夫物生者,皆有终尽,人生亦有死,天地之格法也。” 因此,道教的善恶报应思想就与中华民族传统的家族伦理思想密切相关,其善恶报应的主体体现了家族血缘关系,以整个家族作为善恶报应的对象。
早期道教经典《太平经》中对善恶报应有相关的记载:“善者自兴,恶者自病。” 即是说行善之人身体健康、事业兴旺,而做了恶事的人就会遭到得疾病的惩罚。然而道教的善恶报应的作用对象却不单指向事件的造作者,而是包括其后代。即是说任何人的善恶行为都会对后代子孙产生影响,而今人的祸福是先人行为的结果,如果祖先有何过失,由子孙承担其责任,这就是道教特有的“承负”报应思想。《太平经》称:“承者为前,负者为后。承者,乃谓先人本承天心而行,小小失之,不自知,用日积久,相聚为多,今后生人反无辜蒙其过谪,连传被其灾,故前为承,后为负也。负者,流灾亦不由一人之治,比连不平,前后更相负,故名之为负。负者,乃先人负于后生者也;病更相承负也,言灾害 未当能善绝也。” 前人的所作作为,对其后代来说有直接的影响。前人作恶,则由后人承受其恶报,前人有负于后人,后人无辜承受前人之罪。道教以这种方式解释了为什么有些善良的人遭受不幸,而为恶之人却安然无恙,这都是因为他们承受先人功过的原因。《太平经》说:“凡人之行,或有力行善,反常得恶,或有力行恶,反得善,因自言为贤者非也。力行善反得恶者,是承负先人之过,流灾前后积来害此人也。其行恶反得善者,是先人深有积畜大功,来流及此人也。” 可见善恶之报都是由先人决定的,因此世间的善恶报应不公都有其原因。
那么先人的善恶行为是否能无限期的对后代产生影响呢?《太平经》中的承负有个期限,过了这个时间限制,就不受承负之苦。《太平经》说:“因复过去,流其后世,成承五祖。一小周十世,而一反初。或有小行善不能厌,囹圄其先人流恶承负之灾,中世灭绝无后,诚冤哉。承负者,天有三部,帝王三万岁相流,臣承负三千岁,民三百岁。皆承负相及,一伏一起,随人政衰盛不绝。” 可见承负的大至期限是五代十世。如果只是后人无条件的承负先人的善恶行为,道教的善恶报应论就成为了****的命定论了,这对信众去恶从善,选择走从善的道路不利,因此,道教的承负说又在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方面下了一番功夫。《太平经》说:“能行大功万万倍之,先人虽有余殃,不能及此人也。” 只要个人能做大善事,虽先人有过失,也可以免于承负之灾。
从理论上说,道教的“承负报应”说还是比较系统完整的,它以“天人感应”为理论依据,以上天为监督人类行为的主宰,以赏善罚恶作为手段,以整个血缘家族为实施对象,这样有利于宗族家法的实施和延续。对于以家族作为主要生活群体的传统中国人来说,在伦理道德上还是有很大的约束性。
二 “孝”是人类血亲关系的反映,作为维持中国传统社会秩序稳定的伦理纲常,受到统治者的大力提倡。汉朝廷就采用“孝悌力田”、“孝廉方正”等科目举荐人材。《太平经•为父母不易诀》中就有人尽孝道“郡县闻之,取召使为有职之吏。辄转入府,府有署显职。州复闻知,辟召亲近,举廉茂才,是善所致也” 的记载,《当作孝行神所敬诀》中又说:“善孝之人,人自从崇之,亦不犯克人。流闻八远,州郡县长吏有空缺相补。”这反映了当时崇“孝”的社会风尚。《太平经》认为积善不仅能消除先辈带来的不好“承负”,而这善的重要表现之一则是中华民族重要的家族纲常伦理“孝”。也即是《太平经》中就对道徒乃至社会全体成员的严格道教伦理要求:“父慈母爱,子孝妻顺,兄良弟恭,命里悉思乐为善。” 《太平经》称“孝”为“善之善也” ,如果“子孙皆善,无有恶子”,家族就可免除流恶承负之灾。那么,何为“孝”呢?西汉贾谊说:“子爱利亲谓之孝”, 也就是后辈对长倍的照料、尊敬、安慰、关心等道德义务。《太平经》说:“常守道不敢为父母致忧,居常善养,旦夕存其亲,从已生之后,有可知以来,未尝有重过罪名也,此为上孝子也”。 如果父母有病,则“自搏求哀,叩头于地,不避瓦石泥涂之中。辄得令父母平安”, 可见《太平经》中的“孝”与世俗社会中的标准大致相同,以孝敬父母长辈为重。不过《太平经》还将“孝”义衍生,将君王与师长也纳入“孝”的范围。《当作孝行神所敬诀》说:“为吏皆孝于君,益其忠诚,常在高职,孝于朝廷”。在《太平经》中,父母是“传天地阴阳祖统”,师者昌“晓知天地之意,解凡事之结”,而君王则是“当承天地,顺阴阳,常务得其意,以理道为事”。所以此三者称之为“性命之门户”所以作为人子、人臣、弟子,当以“孝”为法则,孝亲、顺师、忠君。这是封建社会“移孝为忠”,提倡为封建社会服务的一种表现形式,同时也为后来道教尊师重道,提倡重视门派的传承提供了思想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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